学校各部门:
第六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成果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通知,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二、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成果推荐
我省将从获得第五届、第六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中,遴选符合参评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成果,择优推荐至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推荐限额为60项。获得推荐的成果须按教育部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奖范围
1.本届评奖受理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咨询报告类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须在此范围内)。参评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的成果时间范围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四、成果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
(1)《第六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申报评审表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一份、佐证材料一份。
(3)须同时提交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并以“学科分类-成果类型-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如:教育基本理论-著作类-张三)整理成打包文件。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成果全文(文档单放)及佐证材料的PDF版。单个文件小于50M,超过50M的可分为多个文件。
2.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的提供要求:
(1)论文形式的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转载证明(若有)。
(2)图书形式的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版权页、内容全文、出版基金证明(若有)。
(3)咨询报告类成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全文、采纳或批示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4)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应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5)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包括:授权证明、兼职证明等。
(6)和申报成果无关的信息和材料禁止提供。
(7)成果推荐材料要完整、真实、规范。以每一项成果独立装盒(原则上不超过1盒),材料盒正面粘贴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封面。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所有材料概不退回。
五、因我校申报指标数为4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科研处,联系人:吴娜,电话:13873115525(6565),邮箱:cssmkyc@163.com。逾期或不符要求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