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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三批职业教育校级优秀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浏览次数: 发布人: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打造精品教材体系,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湖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现启动“十四五”第三批职业教育校级优秀教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材应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高职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教材编写质量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体现长沙职业教育的专业优势。优先支持服务长沙现代产业体系、由校企双元合作编写的专业课程教材,鼓励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等新形态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已入选“十四五”第一批、第二批职业教育校级优秀教材的,不重复申报。入选“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湖南省优质教材的,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校级优秀教材,无需申报。

(五)由第一主编申报,不接收其它作者申报。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第一主编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教师申报需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名同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方式

由教材第一主编向二级学院(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本通知组织初评并推荐。

(二)申报限额

1、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每个二级学院(部)限报2种。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2、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下册,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基础+拓展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3、职能部门归口二级学院(部)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书电子稿+纸质稿1份(纸质稿应与电子稿一致),样书1本(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1份)。

2、二级学院将初审结果(包括:申报书电子稿+纸质稿1份,汇总表,样书1)于2024年9月18日提交科研发展规划处,申报书纸质稿和汇总表需加盖推荐部门章。

3、科研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郭亦彦,13875965814(6707)。



附件:

1.“十四五”第三批职业教育校级优秀教材申报书

2.“十四五”第三批职业教育校级优秀教材推荐汇总表




科研发展规划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