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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增补校学术委员会二级学院分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次数: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各二级学院学术事务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为进一步完善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体制机制,根据《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规定,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人员调整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成规则

1.分委员会设置

按照我校教学单位架构,设置湘菜学院(含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湘商学院、湘旅学院、会计金融学院、文化创意学院、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含图书馆)8个学术分委员会。

2.人员组成

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原则上由各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一般为5-9人的单数组成,其中担任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含校机关部门领导)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3,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不少于1/2,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可以由副主任兼任)。

3.产生程序

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人员由本人申请或所在教研室推荐,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二、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职责

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重大学术事项审议、评定和咨询等,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有关工作。

三、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531日前完成学术分委员会组织机构和人员调整和增补工作,并将学术分委员会人员名单(纸质文档)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电话:89768441)。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