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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 发布人: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培育2025年省级和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实现我校发展目标,决定开展2023年第四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与评审以及省级教学成果遴选工作,请各部门及二级学院按照《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成果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意识形态领域有关规定。

2.学校各教学部门、专业群及其他人,均可以申报教育教学成果。非教学部门相关人员在申报教学成果时,需纳入教学部门,以教学部门的名义申报。

3.已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或已获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但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4.申请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应按照《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管理办法》要求填写《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报告》(附件4)、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并在2023年8月15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科研发展规划处(电子稿)。联系人:吴娜,13873115525(6565),郭亦彦,13875965814(6707),邮箱:keych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