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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浏览次数: 发布人:

学校各二级学院(部):

为迎接2021年省级和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实现我校“双高”建设计划标志性成果预期目标,决定开展2021年第三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与评审以及省级教学成果遴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申报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成果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意识形态领域有关规定。

2.学校各教学部门、专业群及其他人,均可以申报教育教学成果。非教学部门相关人员在申报教学成果时,需纳入二级学院(部),以教学部门的名义申报。

3.已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或已获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但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4.申请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应按照《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管理办法》要求填写《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报告》(附件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截止日期3月31日下午5:00。联系人:吴娜,电话:138731155256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