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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科研成果申报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 发布人:

学校各部门:

2020年度教职工科研成果申报统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科研成果类别: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公开发表的论文、学术类获奖、校内学报论文,出版著作、主()编教材,主持或参与校内(外)课题(参与校外课题需结题),专利、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等。

2、本次统计的科研成果信息的时间段为20191121-20201120日,不在此时间段之内的科研成果一律不予认定。

3、所有科研成果需教职工个人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主要信息必须录入,附件可不上传,网址:http://cas.hncpu.com:8002/cas/login? 账号为学校服务大厅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目前学校服务大厅校外访问不太稳定,请老师们尽量在校内填报个人科研成果数据。

4、因学校部门调整,登录后请老师维护和完善个人信息,如所在部门、职称、电话等。如有账号异常问题请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朱明松副处长联系,电话17773161302。没有账号的老师请把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部门、职称、电话号码等信息用QQ发送给朱明松副处长,QQ99841580

5所有科研成果需将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原件审核后领回,复印件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存档,原来已在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登记并已交复印件的不必再次提交,只需核实;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内容;著作、译著、教材、行业标准等需上交1本原件,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需提供撰写字数,并由出版社开具证明。

在本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无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如成果是由本校多位老师共同完成,由第一作者详细填写参与成员姓名、部门和贡献度等信息并将成果贡献表签名后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如果成果是与校外人员共同完成,且第一作者不是本校人员,则第一作者后需标明(外单位)。

7科研成果上交和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的截止时间为20201120日。根据学校制度,逾期不提交和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者将不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范畴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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