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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 发布人:科研处

学校各部门:

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者认真阅读“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二、成果评奖范围

1.凡列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2.其他未列入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14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2)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三、因我校申报指标数为3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81031日前将《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发至科研处,电子邮箱:75685193@qq.com,联系人:吴娜,电话:138731155256565)。逾期或不符要求均不受理。

附件:湘教通〔2018〕433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