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者认真阅读“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二、成果评奖范围
1.凡列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2.其他未列入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2)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三、因我校申报指标数为3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发至科研处,电子邮箱:75685193@qq.com,联系人:吴娜,电话:13873115525(6565)。逾期或不符要求均不受理。
附件:湘教通〔2018〕433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