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长沙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定暨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将所需材料做好准备,请于10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科研发展规划处,逾期或不符要求均不受理。
联系人:高连凤,13787160871(6871)。
长沙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申报表.doc
长沙市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关于开展长沙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定暨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区县(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长沙学院、商职院、长沙职院科研处,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7年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定暨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现将两个方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定方案
长沙市社会科学优秀人才由市委、市政府委托长沙市社科优秀人才优秀成果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市社科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认定,属市级奖。2017年将举办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定,现制定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审原则。注重人才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严格标准,宁缺勿滥。在坚持标准条件下兼顾学科、行业的分布,评选出来的人才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注重发现和扶植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凡享有公民权利、工作关系隶属长沙市,科研成果突出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社科优秀人才评定(已获得此称号的社科工作者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和学会、单位科研处、区县(市)委宣传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从2017年10月24日起至10月31日止为个人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可通过长沙政务公开网下载申报表。按要求填好,报所在学会、单位科研处或区县(市)委宣传部初审后,于10月31日前送市评定办(设市社科联816房间)。申报社科优秀人才的个人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报送(一式叁份,可复印,需审验原件)。
第二阶段:由市评定委员会组织复评、终评。
四、评选标准
1、参评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科学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参评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
①独立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社科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三项以上。部级奖指中央所属部门奖,省级奖指政府行为的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省“五个一”工程奖,市级奖指政府行为的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市“五个一”工程奖。
②独立或作为主持人,在省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3篇以上,且具有较高的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是指被多家权威报刊转载和引用,或得到本学科权威机构的认可和积极评价。
③独立或作为主持人公开出版著作1部或编著2部,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是指本学科权威报刊或机构的评价。
④在专业学科的应用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被省级以上单位推广应用,或研究解决我市重大现实问题的成果被市以上机关采用,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本条需要相关部门证明或认可材料。
⑤在科研、科普、教学、管理、成果应用、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是指其在某一学科的研究处于我市前沿,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
⑥在经济生活和社会工作中,运用社科理论指导实践,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社科优秀人才严格按标准评审,不分配名额指标。
五、奖励办法
长沙市社科优秀人才由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有关单位要将获奖者的获奖业绩记入其人事档案和学术(业务)档案。
长沙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委员会 |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
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2017年6月13日
长沙市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方案
长沙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由市委、市政府委托长沙市社会科学优秀人才优秀成果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市社科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认定,属市级奖。现制定长沙市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定原则。坚持以质量为依据,以科学性、应用性为准绳,注重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服务的创新研究成果。
二、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工作关系在长沙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工作关系不在长沙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以研究长沙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成果。成果包括2016年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期间,被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用的有一定学术理论价值或获得了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著作、论文、课题报告、调查报告和对策建议等。
三、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个人申报和学会、单位科研处、区县(市)委宣传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从10月24日起至10月31日止为个人申报时间。通过长沙政务公开网下载申报表。按要求填好,报所属学会、单位科研处或区县(市)委宣传部审查后,于10月31日前送市评审办(设市社科联816房间)。
第二阶段:由市评定委员会组织复评、终评。
四、评奖标准
选题有时代意义,理论上有创新,研究上有突破,运用资料价值大,逻辑性强,有一定的理论学术价值;或对我市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如主要思想观点被决议、政策、规划、实施方案所采纳);或对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决策的形成和重大问题解决有重要作用,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对企业发展战略、管理提出创新或重大改进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奖励等级、名额及奖励办法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8-10项,二等奖20-25项,三等奖30-35项。长沙市社科优秀成果由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属市级奖。有关单位要将获奖者的获奖业绩记入其人事档案和学术(业务)档案。
六、有关事宜
1、每人限在一处申报一项成果,市级领导的成果不参加市级评审。
2、申报成果若为多人合作撰写,由第一作者申报,合著人需在申报表上签字同意后方能申报。专著必须提交2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作为附件一并申报。
3、申报成果必须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报送(一式叁份,可复印,原单位需审验原件)。
4、申报成果如在其它报刊转载或获得其它奖项,得到好评的,均请尽量复印作为附件一并申报,以便评委参考。
5、申报的成果如涉及侵权、剽窃作假等问题,由申报单位和作者负责。
6、市社科联联系电话:0731-88667443。
长沙市社会科学优秀人才优秀成果评定委员会 |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
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