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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长沙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暨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7 浏览次数: 发布人:科研处

学校各部门:

长沙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暨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的已经开始了,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将所需材料做好准备,请于102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科研发展规划处,逾期或不符要求均不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139073106056605),吴老师 138731155256565)。

附件:长沙市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长沙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申报表.doc


关于开展长沙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暨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的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人才评定委员会、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在全市共同组织开展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暨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社科优秀成果:凡享有公民权利、工作关系在长沙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研究成果或工作关系不在长沙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以研究长沙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成果。成果包括201511-20161031日期间,被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用的有一定学术理论价值或获得了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著作、论文、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等均可申报。

社科优秀人才:凡享有公民权利、工作关系隶属长沙市、科研成果突出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社科优秀人才评定(已获得此称号的社科工作者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采取个人申报和学会、单位科研处、区县(市)委宣传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从1024日起至1031日止;个人申报可通过长沙政务公开网下载申报表。按要求填好,报所在学会、单位科研处或区县(市)委宣传部初审后,于1031日前送市评定办委员会办公室(设市社科联)。申报社科优秀人才、优秀成果的个人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报送(一式叁份,可复印,需审验原件)。

第二阶段:由市评定委员会组织复审、终评。

三、联系方式:

址:长沙市市委大楼816

联系电话:073188667443


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人才评定委员会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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