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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 发布人:

学校各部门:

根据科研管理制度,本年度教职工科研成果申报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科研成果类别: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公开发表的论文(知网收录)、学术类获奖、校内学报论文,出版著作、主()编教材,主持或参与课题(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专利、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等。

2、本次统计的科研成果取得时间为2022111-20231031日,不在此时间段之内的科研成果一律不予认定。

3、所有科研成果需教职工个人登录学校网站服务大厅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主要信息必须录入,附件可不上传。

4、登录后请维护和更新个人信息,如所在部门、职称、电话等。如有账号异常问题请与科研发展规划处郭亦彦老师联系,电话13875965814QQ476272808

5、所有科研成果需将原件1份、复印件1份提交科研发展规划处进行审核,原件审核后领回,复印件提交存档。论文类成果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封底、扉页、目录、正文内容;著作、教材类成果(需已通过学术委员会认定程序)的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前言、目录,并提交1本原件、出版社撰写证明、字数证明等相关材料。

6、如成果(除论文外)是由本校多位老师共同完成,由第一作者详细填写参与成员姓名、部门和贡献度等信息并将成果贡献表签名后提交科研发展规划处

7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1031日,111-7日集中进行材料提交和现场审核。逾期不提交材料和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者,其成果将不予认定

联系人:郭亦彦老师138759658146707)敬业楼601办公室

科研发展规划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