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打造精品教材体系,助力学校“两高一本”建设,根据《“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指南》《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湖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现启动“十四五”第二批职业教育校级优秀教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高职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已有一定的使用量和用户评价。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但不含习题集、作业册、学习指南、操作手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此次申报的教材需与我校已开设专业紧密相关。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由第一主编申报,不接收其它作者申报。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第一主编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者需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名同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方式
由教材第一主编向二级学院(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本通知组织初评并推荐。
(二)申报限额
1、每名作者限报1种。
2、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下册,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基础+拓展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3、职能部门归口二级学院(部)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提交材料清单:申报书电子稿+纸质稿3份,样书1本。
2、二级学院将初审结果(包括:申报书电子稿+纸质稿3份,汇总表,样书1本)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交科研发展规划处,申报书纸质稿和汇总表需加盖推荐部门章。
3、科研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郭亦彦,13875965814(6707),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4762728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