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省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2、申报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课题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职务,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正职以上(含)职务。
3、申报人的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申报人一次只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5、承担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
6、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同时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等省级课题;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避免重复申报,杜绝多头申报。
7、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注重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的结合。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项目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2022年9月5日—9月20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需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进行网上注册,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2、纸质材料申报(2022年9月22日)。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人需提交一式3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材料直接从课题立项系统中导出PDF版本打印,申报人签字确认,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并汇总。
3、联系人:吴娜,电话:13873115525(6565)。逾期或不符要求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