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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 发布人:科研处

学校各部门:

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报者认真阅读“关于开展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2.我校指标2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29日前将申请书电子档发到科研处,电子邮箱:75685193@qq.com,联系人:吴娜,电话:138731155256565)。


附件1 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 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 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关于开展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研室,各相关学校:

按照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18年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应充分体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着眼“十三五”长沙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以《课题指南》确定的重大招标课题和优先关注选题为本年度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实现《课题指南》引导选题和课题组自主选题相结合,做到应用对策与基础理论研究相结合、教育普遍问题与长沙教育特色研究相结合、应急性现实问题与宏观战略问题研究相结合,以期更好地指导实践、服务决策、创新理论。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市重大招标(重大委托)课题、市重点资助课题、市一般资助课题、市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四类。申请人应在《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重大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变更,不得添加副标题,不得自行命题,否则不予受理。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届时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重点资助课题申请者原则上须依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优先关注选题领域和方向,自拟课题名称申报。优先关注选题不一定都是重点资助课题。

其他类别课题不设具体指南,申请者可立足本单位实际,针对教育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自主确定研究题目。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鼓励针对课堂教学问题的研究,鼓励开展教育实证研究。

三、主持人要求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市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为提高资助效益,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主持人再次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课题评审

本年度课题实行分类评审。课题全部按资格审查、学科组初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

市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通过纸质与电子课题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的程序进行。重大招标同一课题原则上须有3个(含3个)以上单位同时申报才能竞标。若不能开标可根据需要设立重大委托课题。

其他课题全部通过纸质与电子课题材料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对课题活页稿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市重大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5万元,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1.5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标准为0.8万元。课题所属单位应予以11以上的经费配套资助。申报课题类别原则上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取一类申报。

五、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均可从“长沙教研网”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各直属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申报材料先报学校教科室确认,再由学校教科室统一报送,每所学校申报数量为1-2项;区、县(市)所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材料先报各区、县(市)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统一报送,每个区、县(市)申报数量为15-20项。

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除递交电子申报材料外,必须同时打印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要求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一个课题用一个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贴上《申请·评审书》封面。按程序盖章后由各相关学校和各区、县(市)教研室统一汇总报送我办。

六、申报要求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立项课题要求在3--4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各区、县(市)教研室与各直属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者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七、申报受理

我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79日、10日。请各相关学校和各区、县(市)教研室务必在规定时间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受理联系人:蔡星;电子邮箱:934701859@qq.com电话:0731-84739328



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517



附件

1.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

2.《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